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屏東縣立內埔國民中學

公告彙整

屏東縣政府辦理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教學實踐徵選」實施計畫一份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一、依據本府113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。

二、參加對象: (一)本縣國民中小學。 (二)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報名,可1人或組織教師團隊工作 坊,每隊以1至3人為限。 (三)教學實踐徵選為性別平等教育(包含情感教育、性剝 削、性暴力性騷擾防治、性平法宣導等)議題,請各校 至少送一件。

三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10月11日(星期五)止。

四、收件方式:請將參賽作品及相關文件電子檔(pdf檔),上傳 至https://reurl.cc/2YKXN9,經承辦學校檢查後,資料如有缺漏,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,亦不予列入評分審查。

五、評選標準: (一)教學活動與流程:活動安排之適切、教學策略的運用、 教學媒體之選用等(30%)。 (二)教學內容完整性:引起動機、教學活動、討論分享等 (30%)。 (三)教學成效分析,包含量化與質化之分析(25%)。 (四)教學省思與建議(15%)。

六、評選方式: (一)聘請相關領域及具性別平等意識之專家學者或教師組成 評審團,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各學習領域創新教 學活動設計作品審查。 (二)徵選分組:國小低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 組、國中組及國中小特殊教育組。

七、獎勵: (一)特優:各組錄取3件,每位作者嘉獎2次。 (二)優等:各組錄取5件,每位作者嘉獎1次。 (三)佳作:各組錄取8件,每位作者核發獎狀1紙。

八、發表之作品需為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 品,若涉及著作權問題,則取消參與本次活動資格。入選 之所有作品經查證已在其他單位獲獎者,除追回獎勵並自 負法律責任。

九、凡通過審查並錄取之稿件,作者應授權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收錄編印、發行,並同意全國教師非營利目的參考之無償 使用。


{{ $t('FEZ012') }}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6-11|

{{ $t('FEZ005') }} 2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