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111年3月16日屏府社助字第11110023700號函辦理。
二、寶島眼鏡公司秉持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,關心弱勢民眾視力矯正需求,盼藉衛生福利部及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協助提供免費配鏡服務,助其整體生活之改善。
三、受贈對象及名額:
(一)限列冊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(16至65歲),有視力矯正需求(眼疾除外)並有意願到門市辦理驗配之民眾,以居住於偏鄉地區或近偏鄉邊緣之區域者為優先。
(二)如縣(市)政府提報總數超過1,294位,由衛生福利部依各縣市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人數比率調配名額。
(三)配鏡方式:獲贈者可持配鏡券至全國各寶島眼鏡公司門市免費驗光並配鏡;獲贈者若已自費或透過其他管道取得眼鏡,亦可至門市驗配作為備品。
四、配鏡券使用規範:
(一)限本人使用並以1次為限,禁止轉讓他人。
(二)獲贈者憑券至門市挑選指定款式鏡框及限定鏡片。
(三)使用期限自111年6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止(商品於111年10月31日前取件,逾期不予保留)。
(四)請獲贈者妥存保管,遺失不補發。
(五)詳細使用須知記載於配鏡兌換券上,違反使用辦法恕無法受理。
五、請貴校對符合受贈資格者,提報前請確認配鏡意願,以提升驗配率並避免浪費資源,並於111年4月8日前回傳提報名冊(如附件)至本府社會處承辦人柳孟蓉小姐電子郵件信箱:a001772@oa.pthg.gov.tw,逾期不予受理;相關問題請洽該處聯絡電話:08-7320415分機5339。
PS:有需要者,請於4月1日前至衛生組登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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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03-2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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